公示信息
2026年度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干扰素产品全国总经销商遴选邀约函
日期:  2026-05-15

为选择有实力、有能力、合规经营的合作伙伴作为该规格产品的全国总经销代理商,中国生物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计划开展2026年干扰素(注射剂2b/100万IU/300万IU/支)全国总经销代理商遴选工作。

一、遴选目的

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干扰素系列产品遴选总经销代理商,中选的总经销代理商,公司将委托其承担该产品的全国销售工作。

二、经销内容

1.开展产品策划、销售渠道设计、产品使用培训、产品推介活动、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等工作。

2.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及产品品牌知名度。

3.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处理包装破损和不良反应等事项。

4.完成终端物流配送等。

5.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收集市场信息。

6.完成协议约定的其工作任务。

三、合作基本要求(具体见附件1)

1.     有较强的合作意愿,认同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品牌和产品。

2.     具备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能按照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要求提供经营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适合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业务开展、管理完备的销售队伍。

5.     具有良好的客情关系,具有丰富的药品销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学术推广能力和药品经销能力,具备完善且实际可执行的合规、财务等制度。

6.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情况: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1个月以上;吊销经营性许可证或者执照;市场监管、药监、税务、社保等部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重大违法记录。

7.     提供贵公司实缴资本证明及年度审计报告(优先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如暂时未获取可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

8.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缴纳2026年经销代理合作保证金(签订的经销协议中体现)。

四、响应文件及要求

有合作意向的单位向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邮箱发送上述要求的响应遴选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文件。

意向客户提交的纸质版遴选文件封面标明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标注日期并加盖骑缝章,胶装后邮寄到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五、遴选流程

1.报名:符合条件有意向合作单位将遴选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 linmingxu@sinopharm.com。

邮件标题为“ (单位全称)2026年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品种名称及规格全国总经销商遴选项目响应文件”。

材料要求:所提交材料目录顺序不得改变,模板内容不可删减,如有必要可在原有的内容基础上增加内容。

本次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05月20日 17:00。

2.遴选

合作意向单位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2026年05月22日 17:00前提交(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纸质件寄出后请将邮寄信息填写告知,以便收件。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达路1615号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 林明旭收

手机号:18686489893

3.评审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组织相关部门对合作意向单位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选公司。

4.中选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对本次遴选评审结果进行集中评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确定最终中选经销商名单,发送中选通知书。

六、法律约束及保密义务:

1.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对合作意向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会严格保密;

2.双方在正式签署经销合作协议前,合作意向单位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其他公司或医疗机构宣称是“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全国总经销商”,一经发现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 公平竞争参加遴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遴选响应单位;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不谋取非法利益,不给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造成损失。如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

联系电话:18686489893 0431-87914066

联系人:林明旭

八、监督机构

联系电话:0431-85077161

联系人:张旭

 

 

 

 

 

 

 

合作意向申报资质清单

序号

总经销商合作意向申报资质清单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      

纳税人批准文件

5.      

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若有)

6.      

近三年股权变更情况说明(若有)

7.      

社保缴费记录(近年及近月度)

8.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近年及近月度)

9.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近年及近月度)

10.     

与长春所员工关联关系事项申报声明

11.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2.     

总经销商自荐书

13.     

财务制度、档案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反腐败合规制度、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若涉及使用与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如有)

14.     

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年营业额及利润

15.     

现代理商品种、代理区域(列名覆盖省份),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是多少

16.     

其他补充材料(如有)

销售部供稿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