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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20/5/12 15:02:28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厅〔2020〕4号)和《吉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吉招委字〔2020〕3号)的要求,为加强疫情期间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和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开。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利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二、复试方式

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部署和省防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根据我所实际专业的考核要求,我所将采取远程复试选拔形式,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秀人才。

复试使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为了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人才选拔,更好的做好我所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成立“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所领导担任组长,研究生部主任和所纪检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组成。

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和录取工作。

四、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区国家线。

2、调剂志愿考生报考专业与初试业务课应与我所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我所将根据报考专业、初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本所研究方向、学科特色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须服从本所专业调剂。

3、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和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4、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我所今年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差额复试。

5、经教育部学历审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五、复试准备工作

1、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我所复试录取工作意见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办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应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2、复试人员遴选及纪律要求

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命制复试试题

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英语口语面试、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

4、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复试考生名单

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并通知考生。

5、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5、体检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其所在当地三甲医院的近一年内的电子版体检合格报告(符合入学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不允许参加复试。

2)开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检,体验结果如果与本人提交的不一致,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将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上述材料以PDF版上传我研究所,经确认资料无误并与考生签定《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行复试。原件在正式录取报道时复核,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流程及复试内容

1、复试流程

1)复试设置四个会议室。一个资格审核室,一个英语面试会议室,一个专业课面试会议室,一个综合素质面试会议室。

2)通过视频、图像对考生进行身份辨识,确认无误后,将考生随机抽签编入候考群。

3)按学生抽签顺序逐一邀请进群面试。如1号考生复试,先邀请1号考生进面试群,面试结束后从面试群中移除,邀请2号同学进群。依次进,保证每位考生独立复试,其他同学在候考群中等候。

4)导师按照复试内容对考生进行提问,并根据考生的回答进行综合评判后给出分值,组长汇总复试成绩,面试导师签字确认成绩。

 

2、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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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参考教材:

《医学免疫学》第6版 曹雪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医学微生物学》第8版 李凡 徐志凯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医学生物制品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第8版 查锡良药立波 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3、学生参加远程复试的费用由我所支付。   

七、录取:

1、总成绩的确定:

1)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00)×100

(2)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250)×100

(2)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考生总成绩=(1)×50%+(2)×50%

2、按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3、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纪检督查组对复试工作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单位网站及时公布。

3、复试结果由研究生办公室向全体参加复试考生公布,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接受考生复查,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我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九、其它说明的问题:

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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